違規.守法
地區:英國

近幾年不時遇上這四個字「違規.守法」。「不可以違規,人們要守法」不僅成了權貴的治理口號,更成了市民生活的規則,當然,亦扼殺了創意、變通、進步的可能。
因擔心違規,我們自我審查言行、字詞、表達,亦減少對外國志願團體作出支持。支持「無國界XX」或甚麼「國際XX組織」或瀏覽帶有政治言論的YouTube、facebook,擔心會否構成聯繫或支持外國勢力之嫌。守法者不自覺成了唯命是從的傀儡,或當了不敢犯險的隨從。
不少的進步是出自「違規」及「犯險」。昔日提倡「日心說」的天文學家被視為異端而處死;解剖學的突破是挑戰著當代人道德的觀念;我們得以自由閱讀聖經,是有賴先賢違規犯法,把聖經翻譯為一般人看得懂的文字;過去所聽到的「美好見證」,不少是述說如何成功地「偷運」了聖經及屬靈書籍回到祖國;或今天怎樣透過隱藏、偽裝身份進到「創啟」地區作宣教的工作。
基督群體是「守法」,但並不表示不會「違規」。使徒彼得的一句:「 順從神 ,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所指的當然並不是鼓勵信徒刻意跟權貴對著幹,而是當面對有礙於為主作見證的時候,就如禁止傳揚福音、限制與人分享信仰、封閉宣教之路、規範支助宣教士…….。持守天國的法則,在這些處境下,就顯得比「守法」更為優先。
假若放眼於基督信仰歷史,先賢先聖一直是遊走在「違規」與「守法」之間,亦周旋在「世界」與「天國」之中。殉道者就是挑戰著他們當代的規矩、法則,把天國使命放於首位,而不惜以血來換取天國的擴展。而安舒已久的教會、機構,大概早已把前人以命所建立的忘記乾淨。就只以「不違規」及「守法」來換取暫時的「安穩」。在這前提下,我們又會否不自覺地進到昔日所謂「守法」的大祭司的思路:「你們甚麼都不懂! 也不想想:讓一個人(主耶穌)替民眾死,免得整個民族滅亡,這對你們是有利的。」因著「有利」及避免「滅亡」卻把主耶穌治死。在保持「大局」的前題下,犧牲「小我」就顯得微不足道。當時的領䄂們絕對相信自己所作的是「正確無誤」的決定,或許更會自辯無奈地說:「為勢所逼,大局為重。」
今天的形勢與大局是怎麼樣?惟盼那已在「守法」下被犧牲,卻已復活的主耶穌,給我們脫俗的眼光、革新的氣魄,對應愈發崩壞的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