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活與人何干?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3/2024

早前一位在大專院校修讀社工課程的YouTuber在一間中學出任實習駐校社工,他稱在實習的第二天收到就讀院校的通知,指實習中學的教師聯署要求學校辭退他,其後實習學校澄清並無教師聯署一事,但的確有教師表示留意到他的網上狀況,而院校亦為他安排了另一間實習機構。該網紅在個人社交平台發佈了一條影片,表示他感到那是他人生中受到最不公義對待的一天。因他廣受年青人歡迎,事件亦引起了大量網民的關注,他就讀的大專院校更召開了一場記者會交代事件,講解校方處理的方法,事件才慢慢平息。

事件在網絡上引發了一連串的討論,討論的焦點落在個人私生活與工作的關係。中學老師要求學校辭退該位網紅的原因,相信是與他在網絡上的言論和形象有關。那位網紅是本港一個知名YouTube頻道的成員之一,有關頻道的成員在年青人群體中有一定影響力,不少時下年青人使用的「潮語」都出自該頻道,而頻道的影片都夾雜著大量粗言穢語。有報道稱,在開始實習前一晚,該YouTuber進行了一場網上直播,直播主題是「召妓」。該位YouTuber以主持人的身份接聽網民call-in(來電),他們分享到自己嫖妓經驗,過程中主持人一直保持中立,沒有鼓勵也沒有批判嫖妓行為,但期間一貫平日作風,說話時使用了大量粗言穢語。

該YouTuber在被學校辭退後,他曾在社交平台的影片中表示,在實習期間有學生認出他,以他的網名來稱呼他,但他請同學稱呼他為「陳sir」,因為他在中學實習期間其身份是實習駐校社工,而不是網上知名YouTuber。不少支持他的網民都認為,工作和個人私生活是互不相干的事,而他在網上直播討論的內容也不是犯法的事;只要專業地完成工作,那個人的私生活是甚麼樣都不重要。本人實在未能認同以上的觀點,因為個人私生活與工作是否有關聯,要視乎有關人士的私生活是否與工作提倡的價值觀有衝突,以及其工作及品格是否會成為他人學效的榜樣。

一位巴士司機無論他的品行是否出眾,只要他能安全地將乘客送到目的地,沒有令乘客難堪便是一位好員工,相信大家不會理會他平日是否吸煙賭博。但如果一位在維護動物權益機構工作的職員,被人發現經常回內地食狗肉,又愛買皮草,儘管他在工作時間對動物很有愛心,他也未必適合再在有關機構工作,因為他的私生活與機構提倡的價值有所違背。一位廣受樂迷歡迎的偶像歌手,被揭發私下參與「多人運動」的荒淫性派對,他令一眾支持者失望,也需要向相關人士作公開道歉。

除了傳遞知識,學校也是一個道德教化的場所,提倡良好品格,幫助學生建立健康價值觀。品格教育不是紙上談兵,言教身教同樣重要,以身作則才能成為學生學習的好榜樣,相反,說一套做一套更可能對學生帶來不良影響;因此社會對教育工作者的品德有期望是合情合理的。

一個人的品格不能隨意分割,它是一個整體,沒有分工作和工餘時間的品格,所以在學校工作時間需要有良好的榜樣,課餘時間亦然。當然,這樣說並不是指學校的教職員都是聖人,但最低限度不能是一個壞榜樣。如果教職員被人發現在工餘時間作出一些違反學校提倡的價值的行為,也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

使用粗言穢語不代表就是壞人,不應單單以此來判斷一個人的品格,但這絕對不是學校鼓勵的行為,遭到學校解僱的YouTuber在網上展現出來的行為,也不一定是他真實的模樣,那可能純粹是他在幕前工作的「人設」而已,但他以YouTuber的身份帶出來的價值觀,確實與學校提倡的有衝突,加上他在年青人中間的知名度,可以想像到,他在學校工作會為學校帶來困擾。如果有學生在學校使用那位YouTuber網上說話的方式來高談闊論,定必會被訓導老師召見。試問老師又怎放心讓如此背景的實習社工留在學校呢?

但那位YouTuber能夠成為一個社工嗎?當然可以。事件主要的問題是實習崗位的錯配,學校未必是一個能讓他發揮才能的地方,如果他的實習崗位是外展社工,主要是接觸邊緣青少年,或許他的背景更能成為他的優勢。

另一方面,事件也令人反思一個人過往的行為如何影響到今天的自己,昔日的不當行為,絕對可能會成為他日自己的「黑歷史」。記得早前在一位知名人士的facebook中看到一則帖文,他憶述少年時的自己十分頑劣,作了不少壞事,幸得老師的一句話點醒了他。老師對他說:「你將來千萬不要成功,當你出人頭地的一日,你就會為今日你的行為後悔。」

個人私生活絕對會影響一個人的工作,也會影響我們生活上其他層面。因為人是一個整體,公與私,昔日與今日,構建成現在的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所以要謹言慎行。路是自己選擇的,套用一句電影的經典對白:「出得嚟行,預咗要還。」

網絡的私人空間也影響工作

社交媒體平台可說是現代人生活的一部份,用戶可上載生活照,以至發表對世界大事的看法,社交平台是用戶展現自我的一個空間。不過,這個私人領域也可能影響著每個用戶的工作。有人力資源顧問公司的人士分享到,曾有僱主想請一個年輕人,他在見工時穿得斯文得體,可是準僱主卻在其社交平台發現多張「夜蒲」照,結果就改變主意沒有聘任他,原因是擔心他的夜生活影響工作表現。[1] 有跨國人力資源顧問公司的研究就發現,半數僱主準備在社交平台更多了解其求職者。[2] 網絡的威力無遠弗屆,社交平台用戶在分享訊息及照片前,實在需要先作風險評估。


[1] 湯庸皓:〈求職者遭僱主起底 FB洩「喜愛夜蒲」相失新工 人力顧問教點應對〉,《香港01》,2018年3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67802/求職者遭僱主起底-fb洩-喜愛夜蒲-相失新工-人力顧問教點應對(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14日)。

[2] Saadia Hashmy-Elsby:〈請小心分享!社交網絡也會讓你丟工作〉,BBC News中文,2016年9月15日,網站:https://www.bbc.com/ukchina/trad/vert_cap/2016/09/160915_vert_cap_think-before-you-overshare-yes-it-can-get-you-fired(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