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現代主義? 絕對主義?
地區:美國
理論上,美國是一個崇尚自由和多元化的社會,但近年來不同的政治黨派、宗教、種族、學派的衝突愈演愈烈,有人將此問題歸因於後現代主義: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有權發表意見,在相對主義底下,當所有想法都被視為同樣有道理時,那麼每個人都會堅持自己的想法。
筆者認為這是將問題過分簡化,首先,後現代主義並不等同相對主義;其次,如果每個想法都是同樣有點道理,那麼理論上每個人的想法都應該得到尊重和包容。但事實並非如此,許多人都認為自己絕對正確,而另一方是大錯特錯,甚至不應該在論壇中佔有一席之地。換言之,問題的真正徵結是絕對主義!限於篇幅,在這短文中我只能提出供以下兩個例子。
以政教分離為例,美國基督教右派援引《美國憲法》,聲稱政府無權干涉教會或限制宗教自由,但很多時候他們無非企圖恢復自己的特權。另一方面,世俗主義者引用了同一部憲法,試圖從所有公共場所中清除基督教的影響。憲法和民權律師安德魯.塞德爾(Andrew Seidel)引用了歷史學家愛德華.吉朋(Edward Gibbon)關於在羅馬帝國時期宗教多元化的看法:「羅馬世界盛行各種形式的神靈崇拜,人們認為所有宗教都同樣是真實的,哲學家認為它們同樣是錯誤的,司法部門則認為它們同樣有實用價值。」賽德爾說,大多數美國開國元勳都同意吉朋的觀點,因為他們認識到宗教可以被利用去謀取政治利益,所以要確立政教分離的原則。
像歐洲中世紀般設立國教或者將思想定於一尊固然是有問題,但羅馬帝國的宗教多元化豈不是和自由主義者的理念接近嗎?但賽德爾似乎認為所有宗教都同樣是錯誤的,故此即使在多元社會中宗教也應該受到摒棄。那麼,到底這是一元還是多元呢?
另一個例子是在學術界,粗略地說,在社會科學中,研究方法有兩種:定質(qualitative)和定量(quantitative)。在前者,資料類型為文本,資料來源可能是檔案、訪談記錄、個人觀察……等。在後者,資料類型為數字,數據來源可以是實驗、調查、統計記錄……等。在學術界,有些定質和定量的研究人員無法和平相處,定質研究人員不喜歡定量方法處於主導地位,從而提倡方法論的多元主義(Methodological Pluralism)。驟眼看來,這是一個用意良好的主張。
作者的專業之一是心理學,不少早期的心理學家都依靠定質方法來發展其理論,他們並沒有使用統計數據,例如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榮格(Carl Jung)、馬斯洛(Abraham Maslow)、奧爾波特(Gordon Allport)。由衷地說,我十分欣賞他們從分析個人經驗和文本中獲得對人性的洞察,筆者的另一個專業是哲學,哲學亦是通過觀察、體驗、反思而取得真知灼見。但是,當我要求人提供更多數據來支持一些有爭議的觀點時,有些人卻認為只能使用定質方法來解決一些學術問題。
事實上,我在許多研究項目中都使用混合方法(mixed-method),亦即是同時採用定質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如果我們真的擁抱方法論的多元主義,那為甚麼某些問題一定只能夠用定質方法去處理呢?
當我在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工作時,我的一名前博士生是定質方法的「鐵粉」,他批評說統計方法太「容易」,並說統計方法是基於過時的哲學,他還批評說我思維狹窄,說我只是從自己的學科去衡量所有事情。簡言之,統計學可以休矣!那麼,到底這是一元還是多元呢?
後現代主義並不是洪水猛獸,真的會摧毀自由民主社會基石的是不自覺的絕對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