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點住!點算!

── 生命倫理錦囊 第31期
陳永浩、吳慧華   |   恒生管理學院通識教育系助理教授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員
30/09/2017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在過往三十期的《生命倫理錦囊》中,曾討論的題目可算十分廣泛。然而在云云主題中,有一個題目曾多次拿出來討論,卻苦無結果:現時的香港社會,無論看見有甚麼問題,只要將之說成「土地問題」就能胡混過去,彷佛是一個能解答天下難題的「萬能Key」。[1]

 

而香港的居住問題,看來真是沒完沒了:香港的樓宇價格除了已升至遠超普羅大眾承擔得到的天文數字,有想置業的,即使十年八載不吃不渴,都未必儲蓄到置業的首期費用,更不能想像隨之而來,足以使人成為一世「樓奴」的鉅額按揭貸款了。[2] 更見奇怪的是,不論世界經濟出現什麼狀況,在香港都會被解讀成為樓市上升的理由,社會大眾從無可奈何;變成一致認為「只升不跌,有買趁手」,繼而蜂擁參與炒賣活動。[3]

 

同一時間,對於低下階層來說,現時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需等候超過四年才可能獲編配單位;即使近年已有多個大型公共屋村落成,輪候時間仍是不斷上升。[4] 更甚者,居住於板間房、劏房的人數亦不斷上升,政府的回應居然只是應急地與社區組織合作,推動由民間組織管理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使劏房和分房合法化,而不是真正解決問題。[5] 政府最近的建議更是仿傚外地,以「砌貨櫃」來提供臨時房屋供有需要的市民居住。[6]

 

很多人解釋,香港因沒有大量土地供應,人口持續上升,居住密度又是全球最高,所以樓市只會繼續上升,問題也只會繼續惡化下去。但世界上也有很多大都會,面對著人口上升和土地不足的問題,為可香港的樓市問題是如此嚴重和難以改善?

 

面對這問題,政府時常呼籲要「理性」面對,然後就是一大堆的土地「計算」,指出土地不足,所以需要填海,又或發展郊野公園。[7] 但或許我們也好應該「理性」地看看問題的另一面:即使香港有更多土地推出了,即使連郊野公園都被發展了,最後推出市面的,會是大眾有能力承擔的經濟住房?還是更多叫人吃不消的豪宅?今日香港住屋問題的一個核心,是我們從不將「住屋」看成「安居」,而是「保值」、甚至是「投資」(更差的是「投機」)的工具,房產住不住人,樓價理不理性都不是首要考慮,一切都看成效益和數字,結果是推出更多的土地,也只會成為更多的炒作,香港人還是在問:「點住!點算!」

 

世界有些地方,如德國,土地、住屋當成炒賣工具是不被認可,會被抽重稅,甚或是犯法的。[8] 當然,要將德國的一套硬推到香港是不可行的,但我們應當思考的是:房屋地產,是用來居住的,還是用來炒賣的?

 

居住之信仰反思

Land is potent not simply because it represents geography we may own, but because it represents a place where we are rooted and can understand who we are. 

土地是強大的,不是單純因為它代表我們擁有的地土,而是因為它代表一處我們植根的地方,一處我們了解自己是誰的地方。

Gary M. Burge

 

人居住在地上,不單只是身體佔有空間,心靈亦會與居住的地方產生連繫及感情。正如黃嘉樑博士在一次名為「流離˙安身 從舊約被擄反思當下處境」的公開聚會指出,地方不等於空間,人們在某個地方產生互動,從而產生集體回憶,因此地方盛載著歷史、價值及文化。土地有特別的意義,因為人類的歷史、文化及故事都發生在土地上。擁有土地也讓人感到安全,亦助人從中找到自己的身份。[9] 換句話說,我們會在居住的區域進行經濟或社交活動,而當親人或朋友都住在同一區的時候,所處的居所不再只是「有瓦遮頭」的地方,而會變得意義非凡。[10]  除非居住的環境非常惡劣或其他原因,基本上,不少人在某一個社區居住久了,便會盡量希望在這一個社區生根,因為已經「習慣」了當中的交通、購物、以及人和物,亦因為與所居住的地方產生了感情。

 

如果是非自願的,人若被迫離開自己所習慣居住的故土,他們的心裡必然充滿著哀傷及不捨。昔日,神的子民遭受國破家亡,經歷過多年流離失喪的日子。對他們來說,不能在自己的土地居住不單失去了他們的歷史、價值及文化,也讓他們懷疑自己是否還是神的子民的身份。因為,在他們眼中,神是全地的主,人類一開始所居住的地方便是祂精心創造的(創二8)。而土地是神賜與他們的禮物,神祝福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不但賜予他數之不盡的後裔(創十五4-5),也連同賜予他的後裔遼闊的土地(創十五18)。當他們經過曠野的歷練,終於驅趕了異族人,終於入住迦南,各支派可以分到多少地,並不是大家討論出來的,而是由神分配出來的,至於他們如何才能持續得到使用權,便是要依照神的吩咐去行事為人。否則,他們便如外族一樣,無法在自己的土地上立足(利二十22-26)。當他們過著顛沛流離的日子,眾先知提醒他們,是他們自己得罪上主,並不是神捨棄了他們,先知亦安慰他們,神會賜他們新的靈,讓他們可以遵行神的道,他們也可以在故土中繼續居住(結三十六26-27)。[11]

有朝一日可以重回故土上生活,對神的子民來說是何等美好的事,這表示神與其子民的約一直沒有改變。可惜的是,即使神的子民回歸神所賜給他們的土地,他們的目光卻不盡是放在神的身上。他們一心看重自己的房屋,反而忽略了神的聖殿(該一2-4)。原文中,房屋與聖殿是同一個希伯來文。回歸的子民心裡只有自己需要居住的地方,卻把神要居住的地方放在一旁。他們一邊在建造自己房子的時侯,一邊還為自己找理由,口中嚷著還未到興建神房子的時候(該一2)。神藉著哈該教導祂的子民反省自己的做法是否恰當(該一5,7),當人只為自己的居所以及生活奔馳,而忘記神的時候,一切的努力都將徒然(該一6,9)。

 

其實,神不稀罕一座人間的居所,當年大衛願意要為祂興建一座居所,都被神拒絕(撒下七1-7),因為祂定意要大衛的兒子為祂興建房屋(撒下七12)。不過,當神收到了大衛的心意,就祝福了大衛及其後裔。神要求回歸故土的子民為祂建立居所,一來是要他們反省自己,好好歸向神(該二15-19),當他們把神放在首位,他們的一切終必蒙福,二來是要向列國彰顯祂的能力高於列邦的勢力(該二7-9、20-22)。

 

回歸的子民重回故土居住,他們得回曾經失去的土地,然而,他們若然只努力爭取自己的利益,便無法經歷作為神子民是怎樣的一回事。神的子民要履行與神所立的約,在神所賜的土地上過神期待的生活,即是「行公義」及「保持聖潔」。[12] 簡單來說,就是遵行神的誡命。很多信徒都很害怕聽到「誡命」二字,一來可能以為新約的信徒只活在耶穌的恩典之下,毋須遵守誡命,另外也可能害怕一不留神讓自己淪為法利賽人。事實上,新約作者教導了信徒什麼事情應該做,什麼事情是不應該做。耶穌也教導人要作鹽作光(太五23),要愛敵人,為他們祈禱,「正如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太五43-48)至於是否會淪為法利賽人,則要求聖靈教我們曉得自己的心思意念。

 

很多時,聽從神的吩咐等同經歷信心的考驗。亞伯拉罕離開自己的親人、熟悉的居住環境,走上未知的地方,是一場信心之旅;當神的子民被呼召去驅趕那些比他們強大的迦南原住民,需要極大的信心;當神的子民因著罪而被迫離開故土,他們需要學習相信神仍然愛他們,神沒有毀掉彼此間的約;當他們重回故土,須要相信即使在艱難的日子,只要他們把神放在首位,把金錢及時間奉獻在神身上,神必會祝福及供應。

 

面對香港樓價高企,不少信徒都會為到居住問題而煩惱。耶穌教導門徒要「(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義」(太六33),耶穌也明白門徒在世會為吃甚麼穿甚麼而憂慮,祂沒有責備門徒為了生活而憂心,只是讓他們透過觀察飛鳥及百合花,看到神供應祂所創造的萬物,更重要的是人的生命比萬物寶貴,如果神供應萬物,沒有可能不看顧祂所愛的人類(太六25-30)。如果天父沒有供應人的需要,單單叫人不可以憂慮,這樣,天父便如雅各比喻中那些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人一樣(雅二14-16)。耶穌叫門徒毋需憂慮,主要是因為天父知道人的需要,祂會供應人的需要,只是化憂慮為關注——關注天國的事業(太六32-33)。

 

在打拼世上的物業,我們或許會在不知不覺間忘記了自己是「神子民」這身份。如果我們為了現今短暫的居所而努力打拼,豈不更要為將來永恆的居所而打拼?當中若有人如亞伯拉罕一樣蒙受神的呼召,需要離開自己所熟悉的居住環境,害怕及掙扎在所難免,然而,為神放棄一切,神必親自與他們同在,提供他們所需用的。

 

香港雖只是一個彈丸之地,但只要交通出現問題,人人都會動彈不得。交通便利,造就不只是都市效率,更模造了香港人生活繁忙的文化標誌……

 


[1] 思考HK(2016):《【土地專題】土地問題成「潮語」》。網址:http://www.thinkhk.com/article/2016-10/25/20122.html

[2] BestMoney.com(2017)《香港居住》。網址:http://www.bestmoney.hk/articles/cost-of-living-c/https://www.housingaut...

[3] 湯文亮(2017)《點解標普突然降香港評級》。網址:http://www.property.hk/article_content.php?author=PHK_TML2

[4] 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2016)《截至 2016 年 6 月底一般公屋申請者安置情況的特別分析》。網址: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about-us/housing-autho...

[5] 香港政府新聞網(2017):《陳帆籲社會支持房屋共享計劃》。網址:http://www.news.gov.hk/tc/categories/infrastructure/html/2017/09/2017091...

[6] 同上(2017):《政府對興建臨時房屋無既定立場》。網址:http://www.news.gov.hk/tc/categories/infrastructure/html/2017/09/2017092...

[7] 同上(2015):《土地問題需理性討論》。網址:http://www.news.gov.hk/tc/record/html/2015/10/20151017_185020.shtml

[8] 黃嬿(2015):《租屋取代買房,為何只有德國辦得到?》。網址:https://finance.technews.tw/2015/05/26/why-only-germany-can-reach-high-r...

[9] 參M. Burge, Jesus and the land: The New Testament Challenge to ‘Holy Land’ Theology (London: SPCK, 2010).

[10] 參Karin Peters, Living Together in Multi-ethnic Neighbourhoods: The Meaning of Public Spaces for Issues of Social Integration (AE Wageningen: Wageningen Academic Publishers, 2011). 76, 77.

[11] Burge, Jesus and the land; Munter Isaac, From Land to Lands, from Eden to the Renewed Earth: A Christ-Centered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Promised Land, Langham Monographys (Cumbria: Langham, 2015), xv

[12] Burge, Jesus and the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