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衣服:先敬羅衣?再起革命?

── 生命倫理錦囊 第29期
陳永浩博士、吳慧華   |   恒生管理學院通識教育系助理教授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員
28/03/2017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由「衣食住行」說起

 

我們時常說的「衣食住行」,代表著日用民生所需;國父孫文曾用以解釋他主張的「三民主義」,更在關於民生主義的一場專講中,談到人們穿衣的情況:「穿衣問題,宇宙萬物之中,只是人類才有衣穿,而且只是文明的人類才是有衣穿。」[1]

 

其實,衣服就像是人的「第二皮膚」。人類不像動物,擁有足以保護自己的毛皮,需要自行製造衣服,這說明了衣服的功用,最主要就是用來遮蔽與保護身體;再由最基本的保護,變成對滿足感、奢華、地位與身份的追求。俗語謂「先敬羅衣後敬人」正是形容這樣的社會習性。[2]

 

棉花、衣服與革命

 

相對地,我們討論衣服和衣著時,也要同時與「赤裸/不足」比較:這不單只是身體上的不足,有時更反映在社會或國家之間的不義與不足。就以最普通的衣著用料「棉花」為例,在歷史上它就曾使世界「起革命」,製作一件衣裳,由種植棉花、收割、紡線、織布到製衣等,最初都是由人們自己工作,不假外求;也根本不會將製衣看成一門生意。但自十八世紀開始的工業革命,紡織機械逐漸代替手工製衣,工廠製造成衣的速度和數量是人手生產的好幾倍,它也聘用大量由農村到來的工人。一時間,由工廠、城市,以至市場等建立,至發展出現代社會和經濟制度,一件成本低,質素高的成衣,為世界帶來了革命性的影響。[3]

 

從正面來看,工業革命帶動了現代社會和資本主義的建立;但另一方面,成衣——正是這件工業革命的代表產物,為世界很多地區帶來不公義,以致革命。首先,種植棉花需要大量人力,要解決人力問題,「蓄奴」便成為最簡單和便宜的方法。其中,因著美國南部棉花種植園的發展(其他的發展,如種植蔗糖等也有關係),大量奴隸由非洲被送往美國,黑奴貿易成為了美國一大主要經濟活動。因著南北州份對廢奴問題的分歧,最終導致美國南北戰爭和後來的解放黑奴運動。有研究估計,就在南北內戰解放前,美國的奴隸人口在達到400萬人以上。[4]

 

除了新世界的黑奴問題,棉花生產也影響了十九與二十世紀的亞洲。在中國,傳統的絲綢工業和生產「土布」的傳統紡織工業,被西方(和後來的日本)湧入的新式布產品取代,導致經濟不振;「愛國用國貨」成為了歷久不衰的愛國行動,直到今日仍是十分流行的口號。[5]

 

同一時間,本來可以自給自足,甚至有能力出口的棉花大國印度,其紡織品被當時傾銷世界的英國棉製品打得落花流水。在十九、二十世紀一段時期裡,印度甚至是要反過來輸入英國的棉製品,成為入口大國,嚴重影響當地本土經濟和生產力。

 

因著英國的高壓殖民統治,印度聖雄甘地後來發動了要求獨立自治的不合作運動 (Non-cooperation movement) 。

甘地以非暴力的不合作手段,呼籲印度人對英國不納稅、不購買英貨等行動,以求抵制英國。本身是律師的甘地,放棄了原來代表著受教育和富有階層所穿著的西式衣服。他反過來穿著印度傳統服裝,代表要與印度最貧窮的人同行。

 

後來,他為了進一步宣揚不合作運動,就鼓勵印度家庭自行紡織土布。為此甘地甚至自己使用紡車來織布做衣服,而這也成了他的標誌。他曾鼓勵印度人民:「如果印度人自己做衣服,英國的工業就空閒了。」甘地的行動,成為了後來印度獨立的一大推動力量(然而很可惜,甘地於印度獨立前被暗殺身亡,未能見證新國家的誕生),今日印度國旗中,中央正正就是一個紡車圖案,以紀念這個紡織土布運動。[6]

 

一件衣服,由生活必需品,成為了身份的象徵,更可因為衣服,演變成滅奴運動,以致激發革命。

 

衣服的信仰反思

 

你們所有受洗歸入基督的人,都是披戴基督的,並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作奴僕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體了。如果你們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按照應許承受產業的了。[7]

加三27-29

 

創世記的作者告訴我們,人類要「著衫」,始於亞當及夏娃偷吃了禁果後,發現自己赤身露體而張羅蔽體的「東西」(創三7)。不過,在人類歷史上,衣服除了遮蔽身體,還發揮保護或保暖的功能。不單如此,它更成為人類顯示自己社經地位的「工具」。[8] 在中國古代,只有帝王可以穿龍袍、甚至使用明黃色,臣民在家中藏有一件龍袍或黃袍,已經可以被冠上「謀朝篡位」的大罪。在《聖經》中,也十分詳細描述大祭司的聖衣如何榮耀(出二十八2-43)。即使在尋常百姓家,某些衣服也具有特別意義。例如雅各給約瑟做了一件長袖長袍,顯出他對約瑟的喜愛,以及約瑟在家中擁有如王子的地位(創三十七3)。[9]

 

衣服彰顯一個人的地位,也可以代表一個人本身的國籍或身份。在十九世紀中期,不少到達美國的新移民,一抵達美國境內,便除下自己的傳統衣服,以表示自己捨棄舊有的身份,決定在新國土建立新身份。[10] 當基督徒決定相信耶穌那一刻,亦要做好準備,成為神國的國民。就如這些新移民一樣,因為信徒歸信基督、披戴基督(加三27《新譯本》),有了新的身份而變得不再一樣。[11]

 

《呂振中》譯本把「披戴基督」譯作「穿上了基督為衣服」。信徒因穿上這件衣服而身份上變得不一樣。不但如此,穿上基督這件衣服意味著擁有基督的特質。[12] 人的內在及屬靈狀況,應該會因穿上基督這件新衣而改變。[13] 不過,基於人類有自由意志,即使神已賞賜了基督這件衣服給我們,我們的屬靈光景如何,還在於信徒是否願意接受真理的教導(弗四21),願意除去舊人——那個喜愛跟隨私慾生活的舊人,而穿上照著神的形象,在公義和真實的聖潔裡創造出來的新人(弗四22-24)。

 

《仙履奇緣》中的灰姑娘為何在午夜十二點之前便要離開舞會?因為一過了晚上十二點,灰姑娘華麗及尊貴的妝扮便會消失,她會打回原型,裙子變回殘破不堪。灰姑娘不想讓他人,特別是王子看到她「寒酸」的一面。灰姑娘知道仙女給她的新衣服是舊衣服不能比的。我們又是否醒覺到,自己內裡的「寒酸」,以及新人這件衣服是神的出品,尊榮無比?更何況,灰姑娘那件舊衣服充其量只為她的外表扣分,卻無損她內裡的善良及美麗,「舊人」這件衣服卻無時無刻在敗壞中(弗四22),影響人的內在美。信徒是否更要對新人這件衣服珍而重之,以及懷著感恩的心,甚至時刻提醒自己穿上?

 

事實上,衣服是有社會功能的,它是「形象製造者」。[14] 人們只要細心挑選衣服,簡單如衣服的顏色或裁剪,便足以告訴他人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是休閒還是優雅、從事文職還是勞動階層、是一般人還是專業人士等。除了形象,身上的穿著甚至可以透露出一個人的生活態度或信念。也有人表示當他們穿上喜愛的衣服,確實影響他們表達自己以及與人溝通的能力。[15]

 

日常穿著的衣服尚且讓人感覺到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更何況影響生命的衣服。當人意識到自己的確穿上「基督」這件衣服時,我們的行事為人,以及待人接物都會不一樣。這當然不是說信徒要靠行為得救,而是說信徒如果真心相信基督,願意穿上基督這件衣服時,應該有不一樣的表現。我們會重視這件衣服,亦希望行為上可以與衣服的本質相配。有如一個服務人員,只要在工作期間穿上制服,無論如何被客人刁難,都要盡量保持微笑一樣。因為服務人員代表的不單是自己,而是制服背後的公司,信徒穿上基督的衣服,某程度上亦代表了基督。不同的是服務人員大多為了薪金而保持微笑,但信徒是為了愛我們的神,以及為我們所愛的神去做一個「服侍員」。

 

無論是穿上新人,還是基督的衣服,都表示我們是身份尊貴的人。誰擁有尊貴的身份,都捨不得遮遮掩掩,都希望把榮美的衣服炫耀於人前。現實中,不是所有人的出身或際遇都是高貴的,但只要在基督裡,穿上基督的衣服,每個人都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體,都是神國的成員,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作奴僕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加三28),也不分草根或中產;資優或智障;肥或瘦;年青或年老…….一切無論是出於身份或外型上的歧視都不再存在。

 

 

相信各位讀者也會估計到,今年的《生命倫理錦囊》將以「衣食住行」這四個人生必需的題目討論,敬請留意!

 

 


[1] 孫文講演、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編輯:《民生主義——第四講》。廣州: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出版。

[2] 同上。

[3] Stearns, P. N. (1998)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in world history. Boulder, Colo: Westview Press.

[4] 當然,解放黑奴並不只是導致美國南北對立及內戰的單一原因,當中也涉及了對北方工業產品和南方農產品的關稅和貿易等問題。然而肯定的是,南方農莊的奴隸主,通過棉花貿易賺進了極大收入。參簡聖蓉(2014)《白天採棉花、夜裡遭毒打,黑奴血汗造就歐美大國繁榮》。網址: https://buzzorange.com/2014/12/19/slave-cotton-capitalism/

[5] 參註1。

[6] Beckert, Sven,林添貴譯 (2017):《棉花帝國:資本主義全球化的過去與未來》 Empire of cotton: A Global History,台灣:天下文化。

[7] 除非特別註明,本文的經文出自《新譯本》。

[8] 參Diana Crane, Fashion and its Social Agendas: Class, Gender, and Identity in Clothing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0)一書。

[9] 鄺炳釗:《創世記》(卷四)。《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道,2008),310-311。

[10] Crane, Fashion and its Social Agendas.

[11] James R. Edwards, Romans, New International Biblical Commentary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92), 316.

[12] 根據新舊約的用法,「以……為衣服」這慣用語可指到穿上這件「衣服」的人具有這件「衣服」的品質或表現,例如:約伯「以公義作衣服穿上」(伯二十九14);賢德婦人「以能力和威儀為衣服」(箴三十一25)。[參馮蔭坤:《加拉太書註釋》,(新店市:校園書房,2008),885]。

[13] 根據希伯來人的傳統,更換衣服表示內在和屬靈的改變:撒迦利亞書形容到大祭司約書亞穿著污穢的衣服站在神的使者面前。使者吩咐那些侍立在他面前的說:“你們要脫去他污穢的衣服。”又對約書亞說:“看哪!我已經除去了你的罪孽,要給你穿上華美的禮服。”」(亞三3-4)。[參馮蔭坤:《加拉太書註釋》, 885]。

[14] 參Alicia S. Bustos, Natividad I. Malolos, et al.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 3rd edition (Quezon City: Katha Publishing Co. Inc. 1999), 100.

[15] Crane, Fashion and its Social Agen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