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危 ‧ 情

在輔導室聽過很多婚外情的故事。有些夫妻多年來都相處和諧,看似模範夫妻,原來婚姻早已出現暗湧,配偶已經變心,戀上他人;有些夫妻經常爭吵,甚少卿卿我我,也未曾想過配偶竟敢出軌,做出背叛與不忠的行為。雖然婚外情不再是鮮有的事,但它仍是婚姻的一大殺手,破壞婚姻盟約,傷害配偶的心。面對婚姻破裂,夫妻是否可以挽救婚姻,放下怨恨,重拾愛情?
「如何原諒出軌的配偶?」「如何對他/她重拾信心?」「我恨他/她,為何心裡又掛著他/她?」以上都是我在輔導室經常聽到的疑問。發現配偶出軌之後,很多夫妻仿似站在十字路口,呆立在當中,不知何去何從。很多夫妻都有這種矛盾的心情:原諒配偶,心裡實在不甘心;選擇離婚,又不捨得。夫妻內心有矛盾,這也是一個正面的反應,因為心中仍有愛,才不能斬釘截鐵地放棄婚姻。人在經歷重大打擊之後,內心都會浮起很多複雜的情緒,思緒也較紊亂,實在不宜在這混亂的時候作出任何重要的決定。夫妻需要先關心及照顧自己的情緒,讓自己的生活回復秩序,保持身心靈安穩,才能夠為自己及家庭作出恰當的決定。
離婚與否,夫妻較常考慮的因素包括 : 我是否依然愛對方?我是否可以相信對方是真心愛我的?離婚對子女有什麼影響?離婚會否嚴重影響我日後的生活?我能否一人獨立生活?除了考慮離婚所帶來多方面的影響之外,另一複雜的問題,就是內心的矛盾——我愛他/她,但我又恨他/她。這種愛與恨的糾纏,實在難以取捨。當夫妻面對這種複雜的心情,可以考慮給雙方一個冷靜期或觀察期,可以是半年至一年的時間,夫妻嘗試繼續去相愛,同時又學習以更正面的互動模式去相處。夫妻可用一段時間去觀察對方,之後再考慮哪個決定才是對自己、配偶及子女(如有)是最好的。
要治療心中的恨怨,最有效的良藥是愛與時間,恨不會自動解鎖,唯有以愛去幫它鬆綁。如何在婚姻生活中實踐愛?簡單地說,有過錯的夫/妻首先要真誠地悔改及承認錯誤,要更主動及頻密去表達愛意,讓配偶感到被愛及被重視;要挽回配偶的信任,就要講得出做得到,以及不再有隱瞞或欺騙的行為。愛不是一句口頭禪,愛要表達出來,感受到的愛才可撫平心中的傷痕。
對於受到傷害的夫/妻,可能認為出軌的配偶不配得被愛及尊重,他/她亦需要承受一定的懲罰,但這種心態只會弄致兩敗俱傷。若夫妻已經立定心志去挽救婚姻,便要逐漸放下對配偶的怨恨,嘗試饒恕。饒恕並不是要忘記對方的過錯,發生過的事既然不能從記憶裡消失,便嘗試將這段傷痛的經歷化作改變的動力。所謂有危必有機,往往是婚姻先出現裂縫才可讓第三者乘虛而入。既然危難已發生了,夫妻不妨善用這次經歷,痛定思痛,好好去反省過往的婚姻問題,一齊努力去作出修訂,再次努力去彼此相愛,將危難化作愛情成長的契機。
近日有一套電視劇《日落下的彩虹》,其中一個故事描述丈夫發現妻子出軌之後,雖然他深受打擊,但他以為可以放下傷痛,與妻子復和。可是妻子出軌的經歷成為一根刺,經常刺痛他,喚醒起他被背叛的經歷。丈夫發現自己沒能力拔走這根刺,當妻子離他而去之後,他才醒覺自己仍深愛妻子,原來失去妻子比那條刺傷得他更痛,他便悟出一個道理,他向妻子這樣表白:「我很努力把那根刺拔掉,但原來是拔不掉的。只是,拔不掉就算了,那根刺一直存在,不代表我們不可以走下去,或者,找到一個值得為她留著那根刺的人,其實也是我的幸運,總之,我還是想和你一起走下去。」這個故事帶出一些夫妻相愛之道,就是愛情可以與傷痛的經歷共存,愛可以去包容過犯,饒恕可以化解怨恨,咒詛可以變為祝福!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和修本 箴十: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