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小心現代文字獄

「軟對抗」是一個十分危險的概念,因為被指控的一方往往沒有回應及辯解的機會,但就會被人特別對待,若果被指控的一方真的觸犯了法律,執法部門只要依法辦事,再由法庭裁決就可以了,不應「未審先判、冇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