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起底」行為

01/06/2021

私隱公署可成「有牙老虎」 「起底」罪要精準打擊

  (香港01.2021年5月13日)

政府倡修例禁起底 最高囚5年罰百萬 擬擴大私隱署權力

  (晴報.2021年5月12日)

政府早前建議修訂現時的《私隱條例》第64條,以針對「起底」行為,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有意圖或罔顧有關行為令當事人及其家人蒙受威嚇或心理傷害,及披露有關資料令當事人及其家人蒙受心理傷害,該人即屬犯罪,政府建議觸犯「起底」罪,最高可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五年,並建議加大調查、檢控及加強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處理有關個案的法定權力。由於以往有不少人因為社會事件而被「起底」,私隱專員於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接獲及主動發現超過5,700宗有關「起底」的投訴。但修訂法例、加強有關調查人士的法定權力,會否被人利用成為妨礙記者揭露真相或影響新聞自由的工具?實在令人擔心。

信仰反思

押沙龍為了謀反,花了整整四年時間部署(撒下十五1-7《新譯本》),這些部署可不是靜悄悄地進行,他每天清早,需要去到通往城門口路旁的時候,陪同他早起的,可能還有一些馬匹及一些人,為了充分表現出自己的尊貴身份,相信押沙龍不會一個人站在城門口與他人「握手」,四年時間過去,押沙龍漸漸深得民心,口碑愈來愈好,這個時候,大衛真的不知情嗎?如果事實真的如押沙龍所言,大衛沒有指派足夠的「官員」去聽取民眾的訴訟,四年的時間,難道不足以讓大衛採取行動,堵住這個破口嗎?大衛是覺得押沙龍無害,所以自己不必理會?還是大衛太過溺愛押沙龍,以致不知如何教導他?大衛身旁的臣僕,是否因為大衛愛押沙龍,因此無人有勇氣力勸大衛要留意押沙龍?

押沙龍謀反成功,大衛與所有住在耶路撒冷的臣僕一起逃離(撒下十五14),不過最後,押沙龍還是死在大衛的元帥約押的手上(撒下十八14),為大衛化解了危機。然而,大衛卻為到失去押沙龍而陷入極大哀痛中(撒十八33)。如果大衛早一步採取行動,諄諄善誘押沙龍,而不是隨他任意妄為,或許事情不會發展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危機雖然解除,自己卻留下遺憾。沒有憐憫及零容忍的領袖,固然讓人討厭,容易失去民心,但為了怕得罪他人或其他原因,選擇逃避問題、容讓禍患發酵,最後不得不採取非常手段收拾殘局,導致兩敗俱傷的領袖,也不見得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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