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狼來的時候逃跑的只是雇工
最近無論在政界、社會上不同專業,以至教會圈子當中,都出現了離港、甚至移民的風潮,看著不少人由高調參與社會事務,呼籲大家關心香港,但忽然退下火線,甚至告別香港,難免令人傷感,雖然,近期一連串的檢控,的確令不少人擔心會誤觸紅線,就算未經定罪亦會即時失去人身的自由,所以選擇離開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十分重要的基本人權。不過,作為領袖,特別是教牧同工,也許亦是時候應反思一下大家在帶領會眾參與社會關懷時應有的態度和角色,正視現在和未來在牧養上的責任和需要。
彼得前書 五章1至3節說:「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由此可見,《聖經》對牧者最重要的要求是作群羊的榜樣,而作榜樣主要的不僅是言教,更重要的是身教,羊是會受牧人的言行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