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父母移民 子女走唔走好?
這兩年,香港家庭移民的情况非常普遍,身邊總有家人、朋友或同事移民,離婚的父母亦可能基於不同的原因去外國生活,有些是因為再婚,有些是為了工作,有些是覺得移民門檻低。當離婚父母其中一方選擇移民,應否帶同子女一起離開?
這兩年,香港家庭移民的情况非常普遍,身邊總有家人、朋友或同事移民,離婚的父母亦可能基於不同的原因去外國生活,有些是因為再婚,有些是為了工作,有些是覺得移民門檻低。當離婚父母其中一方選擇移民,應否帶同子女一起離開?
第四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已於2021年10月29至30日假恩福中心舉行,除了現場出席聚會,亦可透過網上形式參與,今年共有超過450位朋友參與峰會。
身體神學與男女兩性
這兩年間,香港社會轉變得非常大。見過有夫妻因為政見不同,其中一方覺得為了子女前途着想,避免他們受另一方政見「荼毒」,竟悄悄帶子女遠走他方,直至到達彼邦後,才委託律師申請離婚,要求贍養費及分一半財產。
有些兒童未來一出生便可能被剝奪在親生父母照顧下成長的權利!香港婚姻制度正面對前所未見、空前巨大的衝擊,這也是對下一代福祉的嚴峻挑戰。同性戀人士正不斷透過司法覆核,繞過立法會和公眾討論,希望以少數法官的裁決,徹底改變香港的婚姻制度,以及剝奪大眾表示反對的權利。
去年初,我們曾經在明光社的雙月刊《燭光》撰文,並且出版了小冊子,呼籲大家留心同性婚姻與我們的距離,完全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遠,同性婚姻或政府間接承認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可享有大部份猶如婚姻福利的情況,可能就在幾年之內出現!因為過去幾年本港多宗的司法覆核,已經令一些在外國註冊而香港不承認的同性婚姻,逐步取得本來只屬於合法夫妻可享有的權利,包括給予同性伴侶以受養人身份來港的簽證;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的福利;最新的就是政府承諾會公平對待需處理配偶身後事的同性伴侶,意味著同性伴侶可在配偶死後繼承他的居屋,以及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仍可以配偶身份繼承其遺產。
今時今日,相對文明的國家都會關注兒童的福祉,為保護兒童人權或利益而訂立相關的政策。現實中卻存有一些直接影響兒童的政策,未有嚴謹地查考或驗明對兒童的影響,卻為了順從或取悅主流就輕率通過,讓兒童承受後果,你對此有何想法?
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杜婉霞小姐(Joanna)於5月28日晚上,假明光社訓練中心與十多位現場朋友及八位透過網絡參與活動的朋友,一起探討再婚的考慮,Joanna一開始便說沒有人結婚後會想離婚,因此,再婚前最好先了解前段婚姻失敗的前因後果,才能避免重蹈覆轍,邁向幸福的婚姻生活。
很多時,一對準新人尋求婚前輔導都是基於要借教堂行禮,須滿足教會的要求,但由於很多教會不借禮堂予再婚人士舉行婚禮,導致再婚人士更少主動接受婚前輔導;另外,又有些準新人以為,婚前輔導是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其實大部份接受婚前輔導的人都並非有問題,只是跟近年非常流行的中學生生涯規劃一樣原理,輔導是希望雙方更互相了解,並為未來的婚姻家庭生活作更好的規劃。
父母是孩子生活的中心,甚至全部。父母不論是離異或是再婚,對孩子而言都是重大的家庭危機,為他們帶來許多負面的情緒和心理壓力。父母離婚,對子女是一個震撼,再婚則是另一個震撼。子女很不容易適應了父母分開的事實及新生活模式,再婚令他們要再次面對無法預計的未來,他們內心充滿恐懼及焦慮,卻無法表達出來。
一對夫婦離婚,對大人尚且會帶來震撼,對孩子影響就更大,不但會感到受傷害,擔心被遺棄,而且對未來的不確定會引致焦慮不安。阿謙很小的時候,就因父母離異而有一種非常受到傷害的感覺:「就是在兩三歲的時候,我已經感覺得到,在我知道了爸爸媽媽不在一起的時候,我就已經很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