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發展:只有城市,沒有社群?

城市發展倫理系列 第一回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義務) | 香港恒生管理學院通識教育系助理教授
20/03/2014
香港是一個不停建設的社會。我們不停重建舊區,住屋發展永不停步。可是,當我們的舊區面對重建,要急速發展時,我們的社區和社群卻也被無情改變。今回的生命倫理對談,就是以城市發展作主題,探討城市發展與倫理的關係。
 
其實在城市裡,除了建造大量建築物,社群人倫同樣重要。然而在我們的社群中,可有相關的倫理值得我們反思及留意?推而廣之,在一切都計算成本效益、經濟至上,以及提倡發展是硬道理的價值觀下,公平、公義、人情及倫理又可以如何伸張及踐行?
 
對居住環境的詰問
對於一向住在城市的我們,有時應該要問自己:為何我們要住在市區而不在鄉郊?上一次我們往住所附近的公園是甚麼時候呢?公園是用來休閒,還是成為每個周日安置家中外傭的好地方?你要開多少道鐵閘,經過幾多重保安關卡才可踏進家門?為何我們需要這麼多的保安員?以前住在屋邨,不是有鄰居守望就行了嗎?話說回來,你真「認識」(點頭之交不算!)你的鄰居嗎?
 
或許,我們可以再看大一點的圖畫,看看我們的城市:香港是一個高度城市化的社會,然而當這城市中的發展,一切看來如此理所當然時,你有否發覺有些不對勁?為何每個地區的發展(例如幾個新市鎮)看來都是一模一樣的?為何每個商場的店舖都是由那幾個大集團壟斷?為何我們居住環境極為綢密,卻又與鄰居形同陌路?
 
香港城市規劃 只重規劃不重獨特性
其實,香港是一個不停建設的社會。過往的城市發展,背後有著不同的規劃:如早在上世紀二十年代的九龍半島,已有早期的城市規劃,結果使今天的油尖旺區街道井井有條,打格子式(Grid pattern)的街道規劃。香港也有早期英國「花園城市」(Garden city)式的城市發展,九龍塘的又一村就是一個好例子。戰後的1953年,因石硤尾大火而開展的公共房屋計劃;以及後來由港督麥理浩提出的「十年建屋計劃」,又或是八十年代的「長遠房屋策略」,以至回歸後滿有爭議,到後來「無提及等於不存在」的「八萬五政策」(平心而論,在未有97年金融風暴前,這計劃是廣受支持的),到現屆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定出未來10年房屋供應要達到470,000個單位的目標等,其實都是遵從著一套「規劃與發展」(Planning and development)的模式。所以從土地規劃、公屋建設、新市鎮,以至舊區重建,也處處見到「規劃」的影子,當中提倡以「最佳效益」的方式盡速發展,重視「數量」和「標準化」,給予民眾「平均標準」的地方與城市功能。因此,進行城市發展時並不重視社區居民的個別性和多樣性,結果城市在發展時亦失去不同的特點。在缺少了社群感及歸屬感的情況之下,大家都有著「一式一樣,毫無特色」的感覺。
 
「以人為本」的城市發展
其實,城市發展中除了建築物的重建外,還應有其他非物質性的「建設」。在今天的城市,還有鄰里(Neighborhood)的存在嗎?其實在城市裡,除了建造大量建築物,社群人倫的建成同樣重要。改善居住環境及其質素,不應只重視「數量」和以「標準化」的方式去解決問題,「發展掛帥」其實也可同時體現地區和居民的個別性和多樣性。我們今天時常說到的「以人為本」或「以社區為本」的都市發展,就是不單要為市民提供工作的地方(place),而且同時要創造一個多元群體和多維參與,讓人在其中可以生活、居住、生產和實踐,以滿足社群中不同成員所需要的空間(space)。生活的內涵和質素往往是不能量化的,管治者必須有願意正視和關心不同社群特質和需要的態度,才能有人性化的城市發展。
 
當然,一討論城市發展,我們就少不免想到了地產霸權和官商勾結。其實,在討論地產商、市建局和政府當局的問題與相互關係前,我們要知道如果社區已建立好一個健康及有力的社群,其實「發展」的故事可以很不一樣。事實上,一個健全的社區網絡,除了上述的角色,還包括街坊福利會、地區團體、宗親會、政府的民政系統(如各類的諮詢委員會)、居民系統、公民社會組織等,這些網絡連結在一起,成為社區中不同的組群,使社區可以健康發展。
 
當我們的城市重新重視社群,我們的社會很可能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