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兩種訴求:變性與性別自主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4/08/2017

同志,是華人世界獨有的詞彙,英語世界裡,同志是LGBTQIA。T是跨性別(Transgender)。對同志運動稍有認知的人都知道的,同志不只是同性戀,也有異性戀的直同志,也有跨性別同志。

跨性別是個集合名詞,只要生理性別、心理性別、性別表達三者不一致的,都可納入跨性別麾下。一篇2014年美國心理學會刊載《解答你的問題:關於跨性別者、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記述了跨性別包括變性男女、改變性別表達的易服者、為了娛樂而扮成女人的變裝皇后(draq queens)、在男女二元性別以外的性別酷兒(genderqueer)等。

性別自主訴求

跨性別的核心訴求是性別自主──生理性別、心理性別、性別表達均是個人選擇。「我揀我的性別是我的自由」,旁人只能包容,制度只許配合。性別自主好比一種宗教,他的信徒認為性別是光譜,情況就如2014年facebook容許用戶選擇超過50種性別一樣,是個人選擇。男女二元性別則被批評為刻板和守舊的定型,是性別自主所唾棄的陳腐思想。

變性訴求

有些選擇變性路的人沒信奉性別自主,反而希望融入二元性別。他們患有成人的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男身女心、女身男心。與其說變性手術是代價,變性手術更像一種儀式,一種他們尋找救贖之路徑,希望努力過後,能徹底被自己和身邊朋友接納成為一個平凡男子/女子,卻不想「脫俗地」擁抱非男非女的跨性別標籤。

國際組織注意到的差異

性別自主的信奉者,不屑於這種臣服於二元性別的變性訴求,卻又在包容多元的大原則指導下把變性者納入跨性別群體之中,相信這是跨性別群體內部的最大矛盾之一。一些國際組織明顯地注意到「性別自主訴求」與「變性訴求」的差別。歐洲理事會議會在一份關於跨性別及變性人歧視的報告內提到,「『跨性別人士』一詞所指的人……有些是自覺必須、屬意或選擇透過衣著、配飾、化妝或身體改造,以異於其出生時被指定性別的角色現於人前」。事實上,跨性別的訴求更著眼於突破性別表達和性別角色,多於對醫療干預,因此歐盟委員會在另一文件提到,「跨性別人士……有別於變性人士,他們不一定希望接受或需要任何醫療干預」。

但變性者的訴求卻明顯與醫療干預尤關,同一報告記述,「變性人士……通常也會十分厭棄自己生理上的第一和第二性徵,希望使身體與屬意的性別相符。變性人士可能有意或正在接受,又或已經接受性別重置治療(或會涉及賀爾蒙療法或手術)。有變性史的男女會徹底認定其屬於後天取得的性別,並尋求此性別獲得承認,而在該承認之下不提及他們之前的性別……」。國際法學家委員會在一份關於性別議題人權法的文件裡提到,「變性人士所指的人,已通過手術或治療而經歷了生理或賀爾蒙改變,務求令自己具有新的生理性別的特徵。」可以想像,貼近變性訴求的人,往往更希望低調地融入後天取得的性別,而不以變性身份為傲。

性別承認諮詢

政府在6月底推出的性別承認制度諮詢分別提到幾種可行模式。像阿根廷、丹麥、馬爾他和愛爾蘭就採用了自我聲明模式,准許人聲明自己屬某一性別,便可更改其法定性別,而不設任何醫療干預或身份限制,也不涉及複雜的程序。自我聲明模式符合性別自主訴求,性別由個人內心自決,社會所有人去配合。

諮詢文件內並沒有探討,以內心性別來區分男女會為社會帶來更多好處還是更多麻煩,但筆者借鑑西方的跨性別運動的發展,隨從性別自主訴求出現了削弱兩性制度功能的後果,包括性別意識形態由兩性固定轉為多元流動,兒童性別不一致的狀況驟增;任意按心理性別使用性別區隔措施而忽略保障女性和小孩的隱私;生理男參與女子競賽等不公平現象等等(可參考由香港性文化學會所編著的《消失的性別界線》及筆者另一文章《招雋寧﹕維護性別制度 政府責無旁貸》)。

政府現行已具備一些行政及醫療措施,給予尋求變性者。諮詢文件提到的其他性別承認模式,則嘗試進一步規範變性手術及醫療規定,以達至更完善狀況。不論對變性一事的評價孰對孰錯,筆者希望社會能夠在體諒患有性別焦躁症者尋求變性手術的渴望,和維護兩性制度的前提下取得合理的平衡,在未來制訂更完善和嚴謹的性別承認措施。

 

 

曾經刊載於: 

評台,2017年8月22日